
服務範圍聲明:本服務為離婚協議諮詢與合法蒐證,內容包括釐清您適用的法定離婚事由、協助整理與保全既存事證、規劃協商策略,以及轉介合作律師提起訴訟。
本公司不提供、也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設局」委託——包括安排人員接近對方以誘使其出軌、製造或誇大對方的過失、偽造證據、施加壓力或恫嚇迫使對方簽字。此類行為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恐嚇、強制罪,並使您在訴訟中反而成為有責一方,甚至喪失原本可主張的權利。真正有效的做法,是把已經存在的事實整理成法院看得懂的證據。
明明雙方之間已經沒有感情了,對方卻遲遲不願意離婚,導致兩人都無法脫離這段關係,彼此飽受折磨。有些夫妻感情不睦已經好幾年,離婚條件卻一直談不攏,原因往往是其中一方提出的條件過於嚴苛,讓對方無法接受;有些夫妻已經分居許多年;也有人長期承受配偶的暴力對待,對方卻不願簽字離婚,讓自己每天活在恐懼的陰影裡。這些處境都是真實而痛苦的,而它們也都有法律上的解決途徑。
許多人以為「要離婚就必須抓到對方外遇或家暴的證據」,因此當對方看起來「沒有犯錯」時就陷入絕望,甚至被不當業者說服去設計一個過失出來。這是一個常見但錯誤的認知。
民法第1052條第1項固然列舉了重婚、與人合意性交、不堪同居之虐待、惡意遺棄等十款具體事由,但同條第2項另有概括規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實務上,法院審酌的是婚姻是否已經發生破綻、而此破綻依一般人的生活經驗已無回復的希望。以下情形都可能構成第2項的重大事由,不以對方有具體過失為前提:
需要提醒的是,第2項的適用有「有責配偶不得請求」的限制:如果破綻主要是由請求離婚的一方所造成,法院可能不准許其請求。這正是為什麼「設計對方」是自毀長城的做法——一旦被查出您安排他人接近配偶、或以不當手段施壓,您原本站得住腳的請求都可能反過來被駁回。
本服務的核心是把您已經經歷的事實,轉換成法院能採信的證據與陳述:
您已經無法再忍受這段關係,但對方就是不肯簽下離婚協議書——這時候的正解是「舉證」,不是「設局」。
近年來台灣離婚案件中,配偶外遇仍是常見原因之一。許多人明知對方外遇,因為有了子女、顧慮經濟問題,只好一再容忍,但長期置之不理,往往使情況更加惡化。若您已下定決心結束婚姻,而對方不願協議,法律上的途徑就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裁判離婚的關鍵在於您提供給法官的證據,是否足以證明婚姻已難以維持。若是因對方外遇,需提供合法取得的往來事證;若是家暴問題,可提供醫院驗傷單、報案紀錄、保護令、傷勢照片、錄音等;若是長期分居或感情破裂,則需建立分居時間與雙方無共同生活事實的證據脈絡。證據的合法性與證據的強度同樣重要——以違法方式取得的資料,可能被法院排除,甚至讓您另負刑責。您現在有婚姻問題嗎?立達徵信社提供專業的諮詢與合法蒐證服務,歡迎來電洽詢。
每個人都應該有機會過更好的生活。當您想結束一段已經沒有實質內容的婚姻,而對方不願接受時,您需要的不是走偏門,而是把事實整理清楚、依法主張權利。立達徵信社提供離婚協議諮詢與合法蒐證服務,並可轉介合作律師協助您完成程序。本頁法律說明僅為一般性資訊,個案認定請以合作律師之專業意見為準。立達徵信社提供24小時線上專人諮詢服務:+886800-012-312。| 服務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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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名稱 | 服務人員 | 時間/日 | 費用 |
| 難度級別A | 視情況而定 | 視情況而定 | TWD $100,000元起 |
| 難度級別B | 視情況而定 | 視情況而定 | TWD $200,000元起 |
| 難度級別C | 視情況而定 | 視情況而定 | TWD $350,000元起 |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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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金 | 總金額的30%至50%,延長調查則視雙方需求而定 |
| 尾款 | 匯報蒐證資訊與結案報告,委託人支付剩餘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