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法第1138八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 2.父母(不含繼父母)。 3.兄弟姊妹(1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2其子女無繼承權)。 4.祖父母(含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