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8-06 10:32:35)
一名擔任醫師職務的張姓男子,因懷疑其妻子與一名擔任總經理的顏姓男子搞婚外情,遂自僱用徵信社偷拍並竊聽顏男。地方法院依法已將涉嫌犯案的三名徵信業者判刑。
根據判決指出,張男因懷疑妻子與顏男有一腿,於是私下花費將近七十五萬元的金額僱用徵信社調查,徵信社便派遣三名人員侵入顏男位於宜蘭的豪宅,便在客廳及臥室冷氣機上裝設徵信設備好暗中監控其行為,並於其汽車上裝設定位追蹤器。
結果三人跟監顏男將近有一個月時間,僅拍到顏男與張妻在公共場所一同出入的畫面,但卻對顏男謊稱手上握有其性愛光碟,並要求其得支付二十萬元。顏男不甘被威脅,憤而向警方報警。雖事後雙方達成共識和解,但由於妨害秘密罪屬於公訴罪,因此仍將涉案相關三人起訴。地方法院審理時,依據妨害秘密等罪嫌將三人判處三至五個月的有期徒刑。
根據基隆地方法院調查,一名廖姓婦人與丈夫結婚逾有十一年,在這期間丈夫因經商累積不少的財產,前年廖女開始懷疑其丈夫有婚外情,並不斷質問丈夫,最後丈夫向其保證自己沒有外遇,要她別再如此疑神疑鬼,並向她表示自己若是外遇財產就通通歸她所有。事隔多年,廖女在去年五月發現丈夫手機內有曖昧訊息,便私自委託徵信社捉姦,並與徵信業者簽訂若捉姦成功就支付丈夫賠償金額的三成當作酬勞契約。
徵信業者在歷經二個多月的努力後,終於被其捉到廖夫帶著妙齡女上旅館的畫面,當下立刻通知廖女前往捉姦,罪證確鑿。在警局協調時,廖夫答應支付一千兩百萬與廖女和解,並附上豪宅一棟。廖女萬萬沒想到丈夫會支付如此高的費用,覺得自己得依約支付徵信業者三百六十萬太多,竟隨便找個理由謊稱徵信業者假借警察名義來騙她,並控告徵信業者詐欺及恐嚇罪。
檢方調查後,發現廖女與徵信業者雙方協議好在先,竟在事後誣賴徵信業者,不想與其享有分手費用,因此依據誣告罪將其起訴,判緩刑兩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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