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8-06 10:32:35)
婚外情畢竟是不符倫理之事,每段地下戀情的男女,都需為與現實達成平衡,不惜一錯再錯,在徵信社的案例中,常常就有通姦男女,不但生了孩子,還登記為承認,徵信社看到一件在屏東的案例,遠從屏東嫁到桃園的女子,10年前夫妻感情不睦,該女於是搬回屏東娘家,沒想到卻意外與另一男生發生婚外情,還產下一子,但怕丈夫發現,於是將孩子登記在姘夫父母名下,姘夫意外成了親生女兒的哥哥,姘夫受不了亂入的倫理,於是向法院申請確認收養無效。
家住屏東的小葉(化名)遠嫁至桃園,十年前因為和丈夫爭吵而離家,回到屏東娘家居住,89年與小羅發生婚外情而同居,意外生下1女,由小羅的父母親照顧,小葉因為害怕丈夫發現婚外情,在女兒2歲時由小羅父母親向法院聲請收養,小羅意外由父親變為哥哥的角色,小羅當了10年的哥哥,受不了女兒只能稱他為哥哥,因此想回歸正常生活,與小葉以相驗DNA的方式向法院聲明確認收養無效,經法官准判,但可能會因為聲請婚生子女,而通知在桃園的丈夫,讓這段婚外情曝光。
犯下性侵罪的罪犯,因為若無有力證據,事發狀況只憑陳述對質來評斷,就憑這點,性侵犯就常常強詞奪理,企圖湮滅事證,對於這樣的狀況在徵信社的抓姦行動也常見到,徵信社就發現在台北有一件案例,77歲的志工老翁,假借幫9歲弱智女童洗澡,結果藉機對女童以手指性侵得逞。
台北縣77歲的吳姓志工老翁,長期最為民眾服務社義工,在96年7月某日早上,發現女童身上被弄髒,剛好那天停水,志工老翁變假藉要幫女童洗澡,以單車載女童前往民眾服務社裡,再趁幫女童洗澡之際,以手指對女童下體性侵,志工老翁還一度擔心自己的惡行會被發現,便在隔日自行到派出所,謊稱女童遭母親的兩位友人性侵,企圖掩飾罪刑,不料法官在對其兩名友人提起公訴時,意外發現女童證詞指向志工老翁,這時才發現志工老翁的罪刑,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志工老翁三年半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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