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擋債陷阱

關於擋債律師,銀行真的不會找上門嗎

不少業者其實跟委託人收費後,會煞有其事地跟銀行寄律師函。其實,內文都是陳腔濫調,諸如:禁止暴力恐嚇方式、或是委外催收等標語,不過…這些規定金管會早就耳提面命,律師發文可說是完全沒有意義,等於是把法條或是規定再寄一次,完全沒有實質效果。也不需要浪費資源讓律師再發一次文。此外,債務協商平台雖已退場,但銀行的立場基本上還是鼓勵債務纏身的人出面協商,畢竟勇於面對,才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而只要卡債族有意願去解決問題,如果不是太誇張的情況,銀行通常也會暫停催收的行為,當然,這種情況不需要也用不著律師出面。而律師出面債務也不會因此有了折扣,畢竟律師也沒那麼大的面子,而債務人跟銀行的債權關係也不會因為誰出來而消失,如果相信坊間律師擋債可以折免或是抵扣的情況,那一定是話術跟騙術呢!!真正的債務解決,就是要幫助債務人了解現況,並幫助他們用自己的力量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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