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8-06 10:32:35)
雖然性侵事件頻傳,也不乏有家庭亂倫的情況,但若是性侵對象降級為嬰兒,該性侵犯的作為就更令人感到不齒,徵信社就發現最近有許多性侵案件,被害對象有時竟是小嬰兒,令人感到震驚;徵信社發現在新竹就出現小嬰兒的性侵案,才四個月大的小嬰兒放在家門口的搖籃,阿嬤才離開一下子,女嬰就消失,但時隔3小時女嬰又被放回來,不過衣服卻被反穿,尿布也不見了,下體還有疑似分泌物的液體,於是母親機警報警。
在新竹有一名四個月大的小女嬰被阿嬤放在家門口的搖籃上,阿嬤臨時進廚房忙一下,出來就不見女嬰,挨家挨戶的詢問鄰居,但大概3小時,女嬰又被放回家門口,不過母親卻發現,女嬰衣服反穿,尿布不見,且下體紅腫,還留有疑似分泌物的液體,母親驚覺立即報警處理。經分泌物送驗比對,警方找到一名有性侵前科的男子,雖男子否認犯行,直說是因未見女嬰可愛,故抱走玩耍,但檢方對該嫌說詞採保留態度,仍依違反性自主與妨害風化罪嫌將該嫌移送偵辦。
因為懷疑伴侶搞外遇,許多人皆無所不用其極地找尋抓姦證據,其中也包含委託徵信社,因為徵信社所擁有的歷來經驗較為豐富,也能提供法律相關知識,但徵信社卻發現許多人自行抓姦,去常以照片為證而已,在法庭上自己卻站不住腳,在美國旅居的一對夫婦,因為先生懷疑妻子出軌,因此私自潛入妻子的電子信箱,搜尋妻子的性愛照片及與曖昧照片,以此做為證據控告妨害家庭,不料卻以無罪撤告。
一對A姓旅美夫婦,結婚雖有三年之久,但兩人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就在離婚之後,A夫發現前妻疑似在婚姻關係存在時,有出軌的跡象,A夫因此潛入前妻的電子信箱,找尋了前妻性愛照片及前妻與疑似外遇對象出遊的照片,再轉寄到自己的信箱,加上意外取得情書,想以這些證據向姘夫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不料經法官判定,認為性愛照片是局部特寫,無法辨識身分,加上情書也沒有曖昧文字,出遊照片更說不上是通姦證據,因此以罪證不足的理由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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