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4-10-27 11:48:39)
Q:你從事徵信這行10幾年,對捉姦有何心得與想法?
A:通常我們捉姦蒐證一開始都用硬跟監的,偷拍到你與外遇對象約會的親密鏡頭或者是可疑畫面,作為通姦罪的間接證據,待你們共處一室時就同客戶(委託人)去警局報案捉姦。在我看來-婚姻沒有百分百誰對誰錯,很多時候往往反而同情被捉姦的人,因為可能你比老婆可惡,天天拈花惹草、賭博、打老婆、喝酒,於是她不走行嗎?只是她可能沒錢找徵信社,或者因為心疼孩子、愛這個家或是顧念舊情才沒捉你的姦。於是有錢的人才能做壞事,還先下手為強咧!我有位客戶的老婆跟某議員外遇,我們只跟蹤調查三天就破案,原來他常亂搞外面的女人,他老婆不能忍受和他生活了,就故意被跟蹤讓人抓到,兩人進去旅館賓館後也不把門鎖上,就這樣坐著喝酒等我們來;警察一來,那位議員立刻爽快的拿出支票跟他說:「只要你立即辦離婚,這一千萬就是你的。」他什麼都沒講,只說:「沒問題!」這就叫賣某做大舅,靠捉老婆的姦來賺錢,這種沒用的男人真的一大堆。最離譜的,有老闆搞上自己員工的老婆,那老婆還有另一個男人,結果老闆竟幫他員工委託我們來捉他老婆的姦,以為捉到後員工會離婚,他就能跟她在一起。沒想到,委託蒐證期間,另一個男的完全消失了,我們帶那員工去賓館,捉到的竟是他老闆跟他老婆,那員工真的崩潰了,大怒:「頭家,你真行啊!」
Q:你了解實情後,有怎樣的感覺?
A:清官難斷家務事,且我們都是捉完姦,聽兩夫妻和外遇對象對簿公堂,才會知道實情。我遇過一個女人被老公打跑了,被迫靠性交易來撫養兩個智障小孩,她老公委託我捉姦,我不得不捉,但事後就幫她到縣政府申請生活補助。 有個男的成天對越南老婆嘮叨、恐嚇她同事,把她逼走了還怪她錯;他帶小孩來請我捉姦,我看他對小孩講話都咬牙切齒,小孩嚇得發抖,我說:「別說是你老婆,是我也會跑啦!」這種人王八蛋我絕對不幫。
Q:捉姦在床時,一般人的反應?
A:有人很冷靜,有人發抖、暈倒,也有人當場歡欣鼓舞,很高興終於脫離這段婚姻了。在我看來,感情的事根本不需要捉什麼姦,除非你傷對方傷得太重,拋妻棄子,薪水5萬有3萬給外面的女人,老婆要你幾千都像乞丐要不到,拍到你約會的畫面你還打死不認,要離婚你也不肯,這種十惡不赦的我就贊同捉姦在床,當成受害者談判離婚的籌碼。 如果外遇只是一時做錯,願意道歉,那還有機會和好;但當你衝進房間、看到兩人脫光光抱在一起,那種印象絕對永遠忘不掉,很多人剛捉完仍想原諒對方,過不久還是來找我們辦理離婚。
Q:你委託人不在意你看到他老婆裸體?
A:他都想離婚了,怒血衝腦了,還會在意嗎?有人捉不到姦,還叫徵信社的人設計離婚去跟他老婆睡,帶針孔相機放在床頭,做完愛就給他當證據,其實這是非法的,只能騙不懂的人。通姦畫面我看太多了,就像婦產科醫生看病人脫內褲看私處,已經麻木了。我不解的是,為什麼被捉姦在床的人往往剛才在我面前一絲不掛,這一刻就能輕鬆跟我聊天?直至目前為止,我還沒遇到被捉到姦會覺得不好意思的人。
很多人抓姦時氣得臉紅脖子粗,不過真的上法庭時,看到對方淚眼汪汪的樣子,又一時心軟。加上很多人並不是很懂法律知識,所以碰到相關問題時,只好詢問有專業的人,立達徵信社了解這樣的感受。特別分享下列法律知識。
○告對方通姦後是否能撤回呢?或是只撤回其中一個人?
這大概是很多人最常問的問題,別擔心,這問題在刑事訴訟法238就明言規定了!!
所謂的告訴乃論(可由當事人決定要不要告),告訴人在一審辯論結束前,可以依照自己需求決定,是否要撤回告訴。而通姦罪就是告訴乃論。而提告雖然效力會觸及第三者。不過在家庭部份,法律也考量到社會通念跟家庭和諧,特別訂定了一些方式來解套,在刑訴的239但書反面解釋,如果配偶撤告,第三者是不會被顧到的!!這也意味著最後只有第三者受罰。相反的,如果對第三者撤告,反而連配偶也可以因此豁免。因此撤告的拿捏,有賴當事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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