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叛逆離家出走,徵信社為您找到

屏東一名單親、就讀高中一年級的少女,因青春期叛逆緣故而排斥母親管教,再與母親大吵後,去年九月便離家出走,與王姓男朋友一同居住,王男事後辦一隻門號給少女使用,兩人則天天出外旅遊,少女不去學校上學也不和母親聯繫,令母親擔心不已。
因少女失蹤多日,其母親在百般無奈下,只好向警方報案失蹤協尋,警方依照程序將少女列為協尋人口,但一直杳無音訊。直到上個月少女利用臉書與妹妹聯繫,妹妹就將此事告訴母親,母親雖知道女兒目前平安,但還是擔心少女可能發生意外或遭遇不測,便在臉書上請求女兒返家,不料,女兒卻拒絕,令少女母親擔心不已的向徵信社委託調查。
徵信社透過多年豐富經驗,從少女同學及朋友開始調查,結果發現少女與一名男子於市區內的一間公寓同居,並了解少女不願回家是因為媽媽什麼事都要介入很煩人,致使她沒有自由,經由徵信社處理後,少女母親與女兒聯繫上,在電話中母親不斷的哀求哭泣,但女兒就是不願返家,讓少女母親決定對王男提出妨害家庭等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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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因不滿大陸籍妻子帶著兩名子女回中國後,就不再回台。去年十月,陳男在報紙刊登尋人啟示,要求妻子回家履行同居之實,並在啟示上刊登妻子的居留證號碼、出生年月日、住家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個人資料,桃園高分院以陳男行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三個月有期徒刑,但因認為陳男只是一時尋妻心切,且無前科,最後判定給予緩刑兩年。
陳男在應訊時辯稱,尋人啟示的標題是報社業者自行增加,至於妻子個人資料是日常生活裡發現的,他並沒有徵信調查,且他只是想要妻子回家,為了家庭活動才會使用妻子個資,並不在個資保護法範圍內。但法官認為,陳男不但知道妻子返回中國,且其妻子也有留下聯絡電話,陳男可透過電話向妻子告知,何必透過妻子個資尋人,因此駁回陳男的話,並依據個資法將陳男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