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監護權移轉,徵信社為您解答

前幾天,徵信社小編從同事口中得知,有一位客戶透過我們網頁的問與答服務,來向我們詢問在何種情況下,他可以辦理監護權轉移,若是可以,那得如何辦理監護權轉移呢?
而這位同事,就向其表示,若您沒有監護權的話,隨時都可以透過法院來改定監護人,並申請變更行使親權的人。只要能夠提供法院,目前行使親權之方,對於子女的照顧有不週之行為,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將會審慎考慮是否改定子女監護權。
不過得注意的是,要是申請監護權移轉的一方,要是有傷殘狀況、生活陷於困頓,或者是因犯罪而遭判刑入獄等情形,而無法照顧子女的生活及供給扶養費等,就不得向法院提出申請。像現在就有許多現象是監護權在父親身上,但扶養子女的責任卻在母親身上,由於父親不聞不問的例子愈來愈多,即使當初協議監護權是在丈夫身上,但只要妻子能夠舉證和子女間生活的情況,就能提出監護權移轉訴訟,根據以往的實例來看,獲得勝訴的機率是非常的大哦。

離婚比率-內政部徵信指出,近有六萬對離婚

依據內政部所徵信指出,從民國96年開始,就已經有近六萬對配偶離婚,算下來平均一天就有一百六十對離婚,而這十年來,離婚對數平均一年就增加了百分之四。去年離婚的配偶,其中以婚姻未滿五年者居多,其次則是五年至九年間。
戶政司就表示,去年全台離婚對數,與前年比起來至少減少了六年對,平均數也較前年減少百分之一點二,意指較前年減少十七對,而減少的原因則是這幾年來,結婚的人數較少所導致。單純從離婚者的結婚年數來解析,去年結婚不到五年就離婚的配偶,占百分之三十點八,占全部之冠,其次則是未滿五年至九年的,占百分之二十六點三。
不過要是把這十年來的數據拿來比較,結婚三十年以上選擇離婚配偶者,占百分之十一點八,占全部之冠,其次則為二十年至二十九年間,占百分之九點七,接下來則是五到九年間,占百分之四點五。依據這樣的現象來看,結婚滿二十五年以後,最終選擇離婚的比例有明顯逐年增加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