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妻不合,僱用徵信社裝定位發射器

一名魏姓男子因和妻子不合,便僱用徵信社於妻子汽車上裝設定為發射器,昨遭地方法院依竊聽非公開活動罪,判魏男拘役三十天,得以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因魏男和妻子關係不好,他為了得知妻子的行蹤,便找上徵信社來幫忙,於妻子的汽車上裝設定位發射器,接著再透過電腦來得知妻子的行蹤。沒多久後,魏男將妻子汽車上的定位發射器也卸除,再換上另一組定位發射器。結果魏妻因發覺丈夫總能得知其行蹤,而感到可疑,於是開車至汽車修理廠檢查,才發現汽車遭莊定位發射器,憤而報警處理。
偵查過程中,魏男承認其有於妻子汽車上裝設定位發射器,但聲稱是妻子整年沒有回家,小孩想念母親的緣故,才會做出如此行為,不過法官審理後,發現魏男與其妻子說詞有出入,再加上小孩的證詞,最終判魏男拘役三十天,徵信業者拘役二十天定讞。

拒絕行房-徵信社為您協調

一名吳姓婦人因嫌其蔣姓丈夫,和一般人比起來性器官過長,致使行房過程極為痛苦,憤而逃回娘家,後來蔣男向吳女要求履行同居義務,並願意配合吳女將娘家當成兩人同居地,仍遭吳女拒絕。最終兩人鬧上法院,判定游女敗訴,得和蔣男於娘家履行同居義務。
據徵信指出,蔣男和游女結婚後沒多久,就一同購買一間屋子居住,結果,妻子竟在四年後因故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遭到法院判決其敗訴後,就開始與其分房睡,甚至求歡也遭到其拒,但蔣男為了家庭及小孩都忍耐下來,沒想到妻子竟將戶口遷回娘家,並長期居住在娘家。
蔣男表示,他於岳父的同意下,也住進娘家裡,但在居住的期間,妻子卻以不要臉等激烈的詞語,要求其搬離娘家,在無可奈何之下,蔣男只好搬離,並向法院訴請履行同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