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鄉徵探社,為民眾幸福把關

外遇真的防不勝防嗎?微笑徵信社具有各種豐富的徵信調查業務經驗,承辦過許多外遇調查、外遇蒐證業務,當外遇事件嚴重到要委託徵信社辦理調查時,往往都是外遇關係對婚姻家庭造成了無可抹滅的傷害時的地步才會發生,也因此許多外遇調查、外遇蒐證甚至是捉姦的委託客戶的婚姻關係,總是會以離婚收場。微笑瑞芳徵信社在此和民眾分享外遇相關案件:
  台北市一名女副總在前年接到丈夫電話,要約她約會,但夫妻倆早已結婚三十年,認為丈夫邀約實有不軌,追問之下,丈夫才坦承是要打電話給小三卻不小心打給妻子,女副總怒對小三提出告訴,法院判定該小三需賠償十萬元作為精神賠償。
  據了解,前年唐姓上市公司女副總接到結婚三十年的丈夫邀約約會時,驚爆丈夫外遇事實。丈夫表示該名小三是海產店五十多歲的張姓女清潔員,兩人在海產店相識交好,時常在東區飯店約會。
  唐夫時常在下班後就和張女約會,但張女認為江南和其他名女子有染,因此時常在電話中質問唐夫,而這些對話內容皆由通訊軟體LINE錄音往返寄送,這些通話紀錄,竟成了兩人通姦的鐵證。
  在法庭上,張女強調兩人只是朋友,時常在東區相約吃飯,但唐女仍無法諒解,唐女辯護律師表示,張女和唐女丈夫有過多次的男女單獨吃飯紀錄,已經對唐女的婚姻狀況造成影響,使唐女內心受到傷害,同時侵害到唐女的婚姻權益,要求張女賠償。
  最後法院判定由於兩人通姦罪證不足,採不起訴處分,在民事訴訟上,由於張女和唐夫兩人交際超過一般男女的社叫關係,認為破壞了唐女夫妻之間的關係,判賠十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後來唐女要求和丈夫離婚,而張女也和唐夫撕破臉。

政府立案,瑞芳徵探社

微笑瑞芳徵探社為了提供更完整的徵信調查服務,與律師事務所合作,為委託客戶提供法律諮詢、法庭訴訟協助,幫助客戶在徵信調查業務進行中可以取得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並且在徵信調查結束後,直接取得法庭訴訟協助,利用徵信調查業務中所取得的證據,在法庭上站得優勢,成功勝訴,保障應有的權益。
  中華民國刑法第239條:已婚者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為通姦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與之相姦者同罪。妨害家庭通姦罪往往是面對外遇事件破壞婚姻關係的民眾所採取的保障權益措施,並且為自己出一口氣,要取得妨害家庭通姦罪的勝訴,最重要的就是外遇絕對證據的取得。一般民眾在自行進行捉姦時,會因為情緒激動而忘了取得外遇證據,或者是外遇證據取得不具有法庭上的效益,造成自己權益受損。
  微笑瑞芳區徵探社為民眾的幸福把關,以專業合法的外遇調查和外遇蒐證服務,幫助民眾確實取得有利的外遇證據,成功贏得法庭勝利,保障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