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寺廟通姦,女子遭起訴
一名吳姓女子與郭姓男友,在去年五月的時候於寺廟內的客房通姦,結果遭到吳女的丈夫及警方當場逮到,並對妻子提出離婚申請,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定吳女敗訴,還得賠償二十萬元給丈夫。
據徵信指出,吳女和郭男在寺廟內的客房過夜,結果遭到吳女丈夫及警方捉姦在床,並查獲使用過的保險套及衛生紙團等當成證物。由於吳女丈夫不甘遭戴綠帽,於是向法院提出離婚要求,且認為其精神已經到莫大打擊,於是求償一百二十萬元慰撫金,不過吳女雖同意兩人離婚,但她卻否認其有外遇,拒絕賠償丈夫任何費用。
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吳女當初遭丈夫控訴其妨害家庭,且已經遭到法院判四個月有期徒刑,得以緩刑兩年,現在竟辯稱其沒有通姦行為,不足以令人採信,且這樣的情形下,已構成離婚條件,在考量兩方的經濟狀況及教育程度等方面下,最終判定吳女得賠償二十萬元給丈夫,全案仍可上訴。
丈夫通姦對象-徵信社專業調查
一名在科學園區擔任高階主管的男子,遭到其妻子僱用徵信社調查,發現到其購置豪宅與名車給張姓女子,且兩人還一同相約至國外旅遊,氣的其妻子提告兩人通姦,目前由檢警受理偵辦中。
據悉,這位妻子是一名教師,在前往國外修得博士學位時,原以為丈夫會好好照顧小孩,沒想到卻是給了丈夫一個外遇劈腿的機會。她表示,在她出國的這段時間裡,丈夫變得異常冷漠,後來從友人口中得知丈夫經常帶著女同事一起上下班,使其懷一丈夫可能外遇,但礙於其無法放下手邊的學業,只好僱用徵信社代為蒐證。
經過幾天後,徵信社調查到丈夫不僅購買豪宅給女同事居住,甚至還購入百萬名車供女同事代步,氣得妻子決定放棄博士學位,立刻返國與先生談判,不過再見到丈夫已無心處理兩人感情的她,也下定決定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且根據徵信業者所蒐證來得資料,全交由檢警當作調查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