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年收入三百萬的總經理國賠兩千萬
賀姓排長奉連長的命令,駕駛自小客車,搭載該屆退伍士兵辦理退伍手續,卻撞傷騎單車的科技公司鞏姓總經理,鞏男年薪超過三百多萬元,車禍至今兩年多無法工作,今年被該科技公司強迫辭職,因而向陸軍司令部提國家賠償。
台中地院判決,賀姓排長當時是執行公務,陸軍司令部須賠償兩千兩百萬元。鞏男因為這樣勞動力減損達七成,他向法院主張,年薪超過三百多萬元,工作年齡還有十三年,今年強制退休,收入影響就超過兩千三百多萬元,加上妻子請假照顧以及兒女往返國內外,損失達三千多萬元。
肇事的賀姓排長已經賠償三百二十萬元,並達成和解,鞏男另外向陸軍司令部提國賠,陸軍司令部認為,排長只是幫忙開車,接屆退士兵返回營區,這與排長的職務無關,不算執行公務。
賀姓排長說當天是接受連長指示,先到高雄辦理士兵交接,順道搭載屆退士兵回營。但法官認為,排長駕車行為算是執行公務的延伸,扣除他及保險賠償部分,判陸軍司令部須賠償鞏男兩千兩百萬元。
微笑徵信社根據該案件,微笑徵信社律師認為,賀排長是受連長指示,在途中肇事,都與執行職務有關,應該要國家賠償。
消費糾紛-微笑徵信社律師提出勝訴的關鍵
在台北的OO影城,前年的時候是禁止民眾攜帶外食的,遭到台北市府開罰,OO影城打訴訟官司,主張文化部雖然有規定電影業者不得禁止消費者攜帶外食,但是卻規定可以禁止味道濃嗆、高溫、不會發出聲音的食物,OO影城認為,什麼是濃嗆、不會發出聲音,這些制定並沒有標準,再加上執行上會有困難,所以乾脆就規定禁止攜帶外食,關於這一點不應該要開罰。
微笑徵信社認為,關於這件案件,法院認為台北市府該罰勝訴,在審理的過程,因為禁止攜帶外食進場,但是OO影城卻在內部販賣高單價的飲料、食物,與消費者發生相當多件的消費糾紛,而市府表示是為了解決消費糾紛,但是不會影響到OO影城的營業自由,一樣可以賣,有人需要就會購買,電影一樣也會有人看。台北有多家電影院都有規定禁止帶外食,但是都遭到開罰,打官司也都紛紛敗訴。
微笑徵信社認為消費糾紛上,開罰原因當然是為了解決糾紛問題,一定有理才會開罰,不可能胡亂開罰,但是我相信解決消費糾紛,並不會影響你的的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