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租屋契約,得在一個月前告知
微笑徵信社在網站上看到此留言,以下都是化名,不是真名,關於這個部分,是有關於租屋糾紛,租屋糾紛不外乎就是關於租金或是租屋情況,這兩個占比較多,微笑徵信社提出分析以下留言。
四年前盧先生以每月一萬元的租金租屋,先付兩個月押金兩萬元,租約期滿之後沒有再續約,但是押金卻沒取回,續付租金1年多,盧男最近欠繳房租兩個月,況房東逼盧男搬走,還不只這樣,不僅斷水斷電,甚至還偷換門鎖,況房東以這樣的方式逼盧先生遷出,況房東則說否則要將屋內物品丟棄,並在樓梯間張貼公告羞辱盧先生,請問盧先生該如何保障個人權益?
微笑徵信社認為,上述為租約期滿未續約,但是盧先生繼續住,況房東也收了房租所以契約從定期租約變成不定期租約,租金金額一樣不變,但是民法有規定,若是要終止契約得一個月之前為之。盧男積欠兩個月房租,可以從押金抵償,這樣也符合提前一個月通知的要件。再來若是況房東有張貼公告的行為,況房東可能會觸犯到公然侮辱或是誹謗罪,若是真的將盧先生的物品丟棄,這樣也涉及毀損罪,切斷水電這行為已經有強制的罪嫌,換房鎖的行為,若是況房東為之,這樣也觸犯強制罪,但若是其他房客為之,這樣則觸犯毀損罪。
違反保護令-微笑徵信社說明以下家暴
有多少家暴至今還沒有被發現,還有多少人被家暴沒有說出,關於家暴我們應該要怎麼去處理,危險情人總是特別可怕,結婚前一個樣,結婚後一個樣,這真的是很可怕,甚至會酗酒、會動粗的配偶,若真的遇上了,該怎麼辦?
微笑徵信社讓您了解,以下案例,池小靜與鄧阿昌在今年年初協議離婚,離婚之後池小靜就搬出去,但是鄧阿昌認為池小靜是因為在外面交了男朋友,才導致持小靜與鄧阿昌離婚,所以鄧阿昌時常跑到池小靜住處,或者是工作場所恐嚇、吵鬧,鄧阿昌並警告池小靜小心一點。池小靜覺得很困擾,因此池小靜向法院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鄧阿昌收到保護令之後越想越不甘心,跑到池小靜的住處辱罵她,討客兄,並恐嚇要讓池小靜死得很難看,和池小靜發生拉扯,將池小靜推倒在地,使她頭部、手部受傷流血。
微笑徵信社認為,家暴認定的家庭成員,包含現在的配偶及家人,以前的配偶及前家人都算,受到侵害可以聲請民事保護令,鄧阿昌取得保護令又去池小靜家,辱罵、恐嚇,甚至將池小靜打傷,這樣已經觸犯到恐嚇罪、危害安全罪、傷害罪,也違反保護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