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8-12 10:32:35)
夫妻兩人恩愛甜蜜,生下愛的結晶,但事後因故發生爭吵,兩人的感情不再像以往如此甜蜜,於是產生了離婚的念頭,兩人就這樣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但是離婚後,該如何才能成功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呢?就由徵信社來替您解答。
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法院才裁定前會根據子女的最大利益及社工人員訪視狀況,來做出判定,應該監護權歸給何方。
通常,都是先行依據子女的性別、年齡及健康情況,再來是子女想要跟從的意願及發展的需要,然後就是父母親的品行、年齡及經濟能力狀況等,並確實了解是否有想要扶養及照顧子女的心,了解子女是否和其同居人相處的得宜。
最後,要是父母親都不具有照顧子女的資格,那麼法院就會以考量子女利益為最佳優先,斟酌審判並選定適當擁有監護權之人,並強行要求父母親得負擔起子女扶養費用或者透過其他方式來負責子女的照顧。
依據傳統的社會觀念裡,重男輕女的現象較為嚴重,一般都是認為男性地位較為崇高,且女性在婚後得對丈夫百依百順,這樣才是一位好妻子,就是這樣的觀念才會有徵信社客戶像我們詢問,她的父親若不幸過世,她是否有繼承財產的權力,還是就是只有她的哥哥才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呢?
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財產的繼承人除了配偶以外,可依下列順序而訂定:第一、是自己的子女及孫子女或者曾孫子女等等,比自己地位小但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第二、則為自己的父母親,第三、自己的兄弟姊妹,第四、祖父母。所以不管這位客戶是否有結婚,依據法律是可以和她的哥哥共同繼承父親的財產。
所以在此奉勸各位,別再有因為自己是女生,而認為自己沒有繼承財產的權力,於現今發達的社會中,男女皆是平等,沒有地位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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