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8-07 10:32:35)
台灣的離婚率不斷地攀升,平均三對夫妻中就有一對是以離婚收場。現在,不僅有律師專門辦理離婚業務,更有保證離婚的徵信業者四處招攬生意,甚至有二十四小時內隨傳隨到的離婚證人滿街到處跑,隨時準備賺取離婚財。
根據統計資料指出,去年平均每天有近一百七十對夫妻離婚,表示每三對中就有一對各奔東西,使得許多律師及代書事務所看準這塊市場,進而開始受理離婚案件,並大肆刊登廣告招攬顧客,而收費規格則由一千五至兩萬元不等,生意相當的好。而一般人也在以前的觀念裡,也認為徵信社的專業服務項目為捉姦,但其實為因應離婚市場這塊大餅,徵信社也開始推出保證離婚及包準離婚等服務項目,不過每次至少要價二十萬元。.
依據民法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必須得有兩名以上年滿二十歲的人,當離婚證人,因此基於許多人迷信的風氣下,認為當他人離婚證人會走衰運,再加上不願破壞他人婚姻的情況下,專門辦理離婚案件的律師或者徵信社,便開始找人並合作要求其擔任職業離婚證人,打著隨傳隨到離婚證人的服務,向每人索取兩千至五千的金額不等。
一名陳姓男子最近在觀看妻子日記後,發現其內容屢次提到一名叫阿義的男子,並寫向兩人偷情的故事,甚至提到陳妻為了阿義墮胎的事,且陳男也於妻子手機中發現到兩人親密的合照,讓他認定妻子與阿義有婚外情事實,憤而向法院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不過,陳男透過日記及照片來當作妨害家庭的罪證,是行得通的嗎?就讓徵信社小編先來帶您了解何為妨害家庭罪,妨害家庭在刑法上正確說法為,妨害婚姻與家庭的罪,一般常見的為通姦罪,而其他像是誘拐已婚之人離家或同居、誘拐未成年人離家等都算是妨害家庭,依法可提出告訴。
但根據上述案例來看,陳男擁有的證據僅是妻子寫的日記以及一張兩人合照的照片,對於陳男來說,要是利用這些證據向法院提出告訴,勝訴機率是非常小的。若是妻子和阿義不斷否認兩人有通姦行為,法官也是有極大可能判定罪證不足而不予以起訴處分。在此,徵信社律師認為,若要有十足的把握告贏,就得拿到足以確定兩人有通姦行為的證據,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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