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旅館性侵

藝術照性侵-18歲少女無知,遭性侵還不敢吭聲

許多經歷婚外情的離婚男女,最後都會將婚紗照付諸水流,希望別再換回痛苦的記憶,而徵信社的委託人也常常有這種情況出現,故婚紗照的拍攝讓許多人迷惘是否值得,而日前徵信社就發現在台中逢甲夜市的婚紗照地攤,老闆竟對兩名18歲的少女假借拍藝術照知名義,行性侵之實,昨日被台中地院判處五年刑期。

42歲的張姓攝影師,在逢甲夜市擺設婚紗攝影攤位,以青春不要留白的廣告吸引少女上門拍攝,去年2月6日,有兩名18歲的少女登門詢問,因為價格便宜,故決定拍攝,兩名少女先後梳妝輪流拍攝,A少女先拍攝時,由於藝術照幾乎全裸,拍攝途中張攝影師一時起了淫念,強行脫去少女內褲,性侵得逞;接著換B少女入棚拍攝,因為年紀太小,不敢張揚,A少女並未告訴B少女慘遭性侵,於是B少女拍攝途中也遭性侵得逞。昨日台中地院依法判張攝影師5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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