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8-06 10:32:35)
夫妻間如果雙方已不互信,那婚姻關係說什麼也都很難維持下去,不管什麼事都可以做為離婚的理由,徵信社遇到的許多離婚案例千奇百怪都有,徵信社在此可舉一實例,有一位醫師在婚後得知妻子罹患過菜花,堅持要將此並稱為不治之惡疾,並以此為由訴請離婚,即便妻子已經未再發病了,最後被法院判敗訴。
李醫師(化名)在2003年與妻子結婚,育有兩名子女,在妻子懷有第二胎時,發現妻子曾經罹患過菜花,醫生因此身陷恐懼當中,夫妻感情因此生變,在2005年、2006年時與妻子分房,在家中兩人皆無交談,夫妻關係降到冰點,在2007年時,妻子帶著兩個孩子離家,在外租屋拒絕返家同住,至今已長達兩年時間,認定妻子遺棄他,李醫師便以菜花此病為不治之惡疾訴請離婚,但法院認定,該妻是在婚前罹患過菜花,也以接受治療並痊癒,婚後至今也無復發的紀錄,且醫師2009年曾做過身體檢查,身體狀況並無異樣,故駁回離婚申請。
因為懷疑另一伴外遇,而造成婚姻關係不穩定的狀況,在徵信社的案例中不算少,也因此可能讓狀況變成無中生有,反而造成無法挽回的局面,徵信社就發現了一件案例,在新竹有一名丈夫因為與妻求歡被拒,因此懷疑妻子外遇,故下藥迷昏妻子,對其性侵成功,但因為夫妻間性侵關係屬告訴乃論,故全案仍在偵辦中。
新竹縣有一名49歲的陳姓男子,與從事直銷業的42歲妻子結婚20年,一直懷疑妻子有外遇,且也常常求歡被拒,還被妻子要求分房睡,在去年5月某晚,妻子下班回家時,陳男竟假裝到果汁給妻子喝,沒想到卻在裡面放迷幻藥FM2,趁妻子昏迷時,對他進行性侵,待妻子清醒後,先生雖然沒有睡在旁邊,但卻發現自己下體赤裸,且沾有精液,因此懷疑遭到丈夫迷姦;陳妻於是憤而到醫院驗傷,證實了遭性侵的事實,且尿液結果也驗出FM2迷幻藥的成分,因此憤而提告丈夫性侵。經法院審查,雖說夫妻間的性侵行為屬告訴乃論,但因為陳妻過於害怕,故仍堅持提告丈夫性侵,且因為尿液有發現FM2的成分,雖遭陳男否認,但檢方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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