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8-06 10:32:35)
一名擔任美容師職務的吳姓女子,和已成人夫的戴姓男子搞婚外情,交往一年後因不滿戴男要求分手,便花費四十萬元僱用徵信社破壞其婚姻,事後因徵信社沒有照辦而被吳女提出詐欺告訴並要求其賠償。
根據吳女表示,自己在三年前和大她十餘歲的戴男發生婚外情,雖知她已婚有妻小要照顧,但由於戴男常和他抱怨自己與妻子感情不好,早晚都得離婚,才會一直和其在一起,孰不知,一年多後,戴男卻開始藉故和她遠離,痛苦的她,因緣際會下,在路上看到徵信社感情挽回廣告,決定遂自委託徵信社幫忙。她在詢問徵信業者後,發現感情挽回需要一百萬元,認為金額有點龐大,自己並沒有如此多錢支付,於是先行支付八萬元要求徵信業者幫其調查戴姓夫妻行蹤,但吳女最終目的卻是希望戴男能回到她身邊,不是只有調查行蹤而已,於是同年十一月,盧姓徵信業者告訴她能僱用帥哥接近戴妻,進而破壞兩人感情,但要價四十五萬元,於是她只好向銀行借錢支付。
事隔多日,盧男告訴她僱用的帥哥已和戴妻勾搭上,並且約好在隔天見面。但她想起前幾日從盧男給她的電話錄音中,清楚聽到那段時間戴姓夫妻要出國旅遊,戴妻人不可能還在國內,認為自己被騙,氣得向盧男提告。最後,法官認為,契約上吳女僅勾選個人素行調查項目,也認為盧男有跟監拍照,因此不起訴處分。
一名吳姓男子因急於想找到初戀情人,透過徵信社尋人服務得知其正在當傳播妹,趁機設局誘騙其投資徵信社,使得吳男前後共支出二十萬元,卻依然沒有和心上人聯繫上。一次因緣際會下,聯繫上對方,意外發現此為一場騙局,氣得蒐集證據向警方報案。
據悉,這名二十五歲的吳姓男子,國中時就很喜歡班上的黃姓女同學,直到上高中都有與對方密切聯繫,後來得知對方結婚後,就與其失去聯繫。事隔多年,因故想要和其聯絡的緣故,便僱用一名廖姓徵信業者協尋。廖男發現吳男是一頭肥羊後,開始設局誘騙吳男,謊稱其心上人在酒店當傳播妹,並給予吳男相關聯繫資料,不疑有他的吳男便依照廖男給的資料撥打給黃女,結果廖男的女友卻騙說黃女有事不方便接聽,後來廖男開始慫恿吳男支付更多費用,並安排其與黃女見面,誘騙他至徵信社,甚至找來兩名傳播妹假裝是黃女的室友。
與兩名傳播妹見面後,兩人便謊稱黃女有事不克前來,廖男則趁機洗腦吳男支出十萬元投資徵信社,之後再透過其他緣故要求其投資,前後共詐騙其近二十萬元,後來黃女聽聞吳男再找他,遂自與其聯絡上,吳男這時才驚覺自己被騙。憤恨難平的他,偷偷瞞著廖男蒐集其不法證據,並向地檢署控告其詐欺及背信等罪,目前因屢傳不到而被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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