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騙婚

校長通姦-抓姦,用八卦雜誌當證據

徵信社搜通姦的證據有很多種,不乏都是要有抓姦在床的鐵證,才能順利在法庭上站穩腳步,若是用照片作為證據,看圖說故事,恐怕較難讓法官採信,日前就有名人台北教育大學的莊姓校長與女子有曖昧關係,多次一起出入遭八卦雜誌下登刊,而該名女子的先生居然以八卦雜誌的內容做為提告通姦的證據,向法院訴請離婚,但卻被法院判定敗訴。

陳姓男子的妻子與台北教育大學莊姓校長多次出入公開場合,遭八卦雜誌拍下,於2005年12月1日刊登雜誌,且妻子在兩個月間與莊姓校長通電話106次,任為妻子與莊姓校長的確有曖昧,於是引用這五年前的報導,以此為據向法院訴請離婚,請法院將兩個孩子的監護權判給他;但經由法院審理,認為兩人為研究生及助理關係,聯繫頻繁算正常,而且兩人是在公開場所被拍攝,無法證明人關係非一般,只能說明兩人經常來往,故法官判決離婚訴請敗訴。以徵信社的以往經驗來說明,若要指控對方有通姦跡象,應該還是要有實質的通姦證據,抓姦在床或是精液等具體證據,才能做完善的證明,也確保自己在法庭上的地位。

友情連結:關鍵字龍頭立達SEO||業界第一立案徵信社||先議價,再收費徵信社價格||幸福徵信社 為您排解家庭難題| 專業女人徵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