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4-15 09:36:41)
台中一名已婚的學校郭姓教官與同校的趙姓女老師發生外遇,一起上汽車旅館,被郭妻發現怒告妨害家庭通姦,郭男為避免刑責,在離婚協議書上同意交出全部財產、子女監護權,才換得妻子撤銷告訴,而趙女因相姦成立,經法院判定處兩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六萬元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趙女明知郭男已婚,卻仍在去年一月與郭男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直到去年二月時,郭妻被友人告知,這才讓外遇情事曝光。
郭男為了讓妻子撤銷告訴,同意郭妻所提出的離婚協議內容,並且寫下悔過書,根據離婚協議書內容,郭男承諾將名下所有財產、退休金以及子女監護權全都交給郭妻,每個月薪水三分之二支付贍養費,才讓郭妻撤銷告訴,但遷持對照女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在法庭上,趙女堅稱兩人是到汽車旅館聊天休息,並沒有發生性行為,但郭男卻說兩人在汽車內親吻、愛撫,在趙女的挑逗下,兩人隨即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並且提出許多趙女身上的私密特徵作為證據。
法院認為郭男除非外遇通姦,否則不會簽下對她不利的離婚協議,也不會了解趙女的私密特徵,認為鄭言屬實,判趙女相姦罪成立,處兩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六萬元。
立達徵信社關心民眾的家庭幸福權益,提供多種感情糾紛調解業務專案,不論是外遇調查、外遇蒐證、捉姦、離婚協議、法律諮詢,就由專業合法的立達烏日區徵信社,幫助民眾解決婚姻糾紛,保障應有的權益,讓婚姻破壞者付出應負的代價。
立達烏日徵信社為民眾提供在地化的徵信調查服務,因應民眾在徵信調查業務前後可能面對的法律疑問,與律師事務所合作,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為民眾在徵信調查業務後,能夠快速的與律師合作,取得法律協助,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39條,已婚民眾與婚姻以外的對象發生性行為,為通姦罪,相姦者同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通姦行為最關鍵在於性行為的確時發生,但由於通姦罪屬於告訴乃論,須由婚姻另一方提出,若是撤銷通姦者告訴,效力不及相姦者。
立達烏日徵探社為民眾的家庭幸福把關,面對外遇的傷害,不得讓婚姻第三者逍遙法外,藉由立達烏日區徵探社專業業合法的外遇蒐證業務,幫助客戶取得外遇通姦證據,取得法庭訴訟勝利,保障應有的權益。
如有任何徵信調查需求,歡迎撥打立達烏日徵信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089-800。
友情連結:關鍵字龍頭立達SEO||業界第一立案徵信社||先議價,再收費徵信社價格||幸福徵信社 為您排解家庭難題| 專業女人徵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