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4-10-20 11:48:39)
一名離婚後的女子,因懷疑丈夫在婚前有外遇,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卻因無證據而敗訴。
要求分割財產的是這名陳姓女子,她回憶當初與丈夫相識的經過。當時兩人是在工作上認識的,由於是同個大學畢業的,
彼此之間也因此更加投機。半年後,因丈夫轉調其他單位,同時兩人再也經不起分開的相思之苦,於是在2011年10月時公證結婚。
婚後兩人事業、家庭一帆風順,很快的就有了孩子。在孩子未滿一歲之前,陳女的婆婆也對她百般照顧,讓她感到非常幸福。
卻在孩子周歲之後,婆婆開始對她挑剔,讓她對家族的聚會非常恐懼,每到過年過節時,夫妻都會為此發生爭執。
後來兩人認為婚姻走到盡頭了,就協議離婚。
離婚後三個月,她發現丈夫常常與一名女同事外出吃飯,因此開始懷疑丈夫離婚的動機。
她找上徵信社調查丈夫及女同事,並且常常跑到丈夫的辦公事吵鬧,還向法院提出要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請。
日前法院在審理過後,依照其丈夫說的「事離婚後才與女同事有交集,並非在離婚前有外遇」,
認為除非陳女手中握有證確實的證據,族已證名其丈夫事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因外遇而分手,否則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財產。
之後,在記者深入了解後,陳女表示已經放棄申請重新分割財產,也不會再打擾前夫的生活。
心得:既然兩人決定好聚好散,就好好過各自的生活才是。女子因未掌握前夫外遇事實,同時當初在離婚時也已經財產分割好了,
只因事後的懷疑就要求法官重審,這樣不但浪費社會資源,也會讓原本還能是朋友關係的兩人逼上絕裂。
提醒您,在進行離婚訴訟時,若發現另一半有外遇,必須先掌握充分證據,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不被受損。
感情需要空間跟時間的輔助,換言之,愈遠的距離,需要更大的心力來維持。所以照道理而言,天高皇帝遠的夫妻分居,或是遠距離戀愛,有時候就注定了日後的外遇!!立達徵信社,以下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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